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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 | 收藏 | 举报 2020-02-21 17:12   浏览:835   回复:0

如何破除对于生灭法之执着

在同样《杂阿含经》卷11中亦开示:
诸行如幻、如炎,刹那时顷,尽朽,不实来、实去。(《杂阿含经》卷11)
在平实导师《阿含正义》第三辑中的语译为:
【眼根、眼识、色尘,以及触、受、想、思等心行都犹如幻化、犹如阳光下的地面热炎一样,都是在很短的时间内就灭尽而朽坏,不曾真实的来到此世、或真实的去到后世。】(《阿含正义》第三辑,正智出版社,页862~863。)
首先,当我们看到经教中所开示的刹那时顷,尽朽,这个真的是非常令人震撼,因为诸有为法、诸行都是刹那生灭,所以真的是不应该对它们产生执着,而这里面有为法、诸行刹那生灭,是超过一般人的想象,因为一般人都以为:这个有为生灭法可以常住,或者它只是慢慢地转变;其实它们都是刹那生灭,因此这个是我们首先要认清的真相。同样的在《瑜伽师地论》卷34中开示:彼彼众缘和合有故,如是如是诸行得生,生已不待灭坏因缘自然灭坏。这里面就是开示说,因缘聚合而有之诸行,它出生以后刹那就会灭失,它是不需要等待灭坏因缘,而本来就会灭坏;因为这样的道理,如果期待意识心不灭,或者期待色身长生不老,或者诸行能够久住,这些都是虚妄想而已。
那我们再来看,在《大乘阿毘达磨集论》卷3中的开示:
何等相续相?谓无始时来诸行生灭相续不断故。(《大乘阿毘达磨集论》卷3)
也就是说,有为法或者诸行的相续相,它竟然只是假相,它只是生灭生灭的相续,不是说这个法可以不变的相续。
同样的在《成唯识论》卷2中,圣玄奘菩萨开示说:
然有为法因缘力故,本无今有,暂有还无……生已相似相续名住。(《成唯识论》卷2)
也就是说,这个有为生灭法它是暂有还无,它并非完全不变,而是刹那刹那生灭,它只是因为前后相似,所以我们说它是相续,只是相似相续,而不是说有一个法不变的相续,所以我们把这个相似相续施设为住。这个就好像说,这个世间法的日光灯,其实它的灯光并不是连续不变的,而实际上是刹那闪烁不停,只是我们没办法分辨而已。
另外,为了破除对于生灭法之执着,在经教中把这个有为生灭法用六个面向来说明,在《显扬圣教论》卷14中开示,有这个六种无常法:六种无常者:一无性无常,二失坏无常,三转异无常,四别离无常,五得无常,六当有无常。
因为有为生灭法它都是因缘所生,所以没有真实不坏的体性,所以称为无性无常;这个有为生灭法,生已寻灭,非真能久住,因此称为失坏无常;有为生灭法体性转异不定,所以称为转异无常;有为生灭法它绝对没办法长久拥有,因此称为别离无常;同样的,有为生灭法它是有出生,因此说有得,既然有出生就有灭,因此称为得无常;如刚才所说有为生灭法相似相续,虽然是这样,但是未来必灭,因此称为当有无常。所以在上述的论中,已经非常详细的开示为何有为法、为何诸行都是无常,因此真的是不应该对它们产生染着。
------《三乘菩提之阿含正义(一)》 <第090集 我与无我(三)> 正国老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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